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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估政策

理念

評估是課程、學與教及評估循環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學校透過評估搜集學生學習過程中的學習成果作為學習顯證,審視學生表現,為學生提供適時和優質回饋,讓他們了解自己的學習進程,調整學習策略,改善或延展學習,達至「評估求進」。

老師建立正向的評估氛圍,培養學生積極參與評估活動的態度,維持並誘發他們的學習 動機,持續發展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。

老師能分析評估數據,辨析學生的學習需要和難點作適切跟進,調整學與教策略、制定相應的 支援措施、優化校本課程及建議規劃學校未來的發展方向。

學生明白評估的目的是讓他們了解自己的學習進度和改善學習,學習檢視自己或同儕的學習效能,反思和調整學習策略。培養正面積極的學習態度,懂得面對在學習上遇到的挫折,反思及總結當中的學習經歷,持續改善學習。

學校期望學生能主動積極參與評估活動,掌握評估技巧,進行自我評估和同儕互評,尋求及善用教師和家長的回饋,進行反思,持續提升自主學習的能力。

校本政策

  1. 一年只有兩次考試。
  2. 重視學生學習過程,靈活運用進展性校本評估來促進學生學習。
  3. 評估模式多元化(文字/說話/實作評量/電子模式),以了解學生的不同能力。
  4. 教師善用評估回饋資料來調整教學內容及策略,根據有關資料幫助學生了解自己的學習情況,讓不同程度學生能小步子進步。
  5. 小一全年不設考試,會利用進展性工作紙及實作評量形式協助學生認清自己的學習進度。
  6. 因應二年級開始評估題目所涉及的文字增多,為協助一年級學生適應,會由教師朗讀進展性評估

內容。(二年級則回復考試並會由老師朗讀大題目。)